壹、計畫說明
一、目的
為協助具競爭發展潛力之企業再升級轉型,以品牌厚實企業軟實力,並協助企業了解品牌發展構面的問題癥結點,以利後續品牌發展進行重點突破,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12年度「台灣品牌耀飛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推動辦理品牌診斷專案。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三、診斷重點
診斷申請須與企業發展自有品牌事業相關,目的為促進品牌發展競爭力之提升,提供客製化的品牌問題癥結釐清診斷服務。
四、診斷分項說明
品牌診斷:由診斷單位針對企業自有品牌發展現況進行深入診斷,協助其檢視既往品牌經營基礎,以釐清品牌發展的癥結點,建議企業品牌經營與市場拓銷強化方向,提供企業未來品牌加值發展之參考。
※診斷單位係指經本計畫核可之品牌顧問公司與法人單位
貳、計畫申請
一、企業資格
(一)依國內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合法登記經營之企業。
(二) 品牌為台灣企業所擁有。
(三) 申請之企業負責人均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財務健全,無欠稅及違法等不良紀錄。
(四)客戶或實質經營據點或業務範疇須涵蓋台灣以外至少兩個地區以上(港、澳、大陸視為同一地區),或自有品牌營收占總營收20%以上。
(五) 以下企業優予考量
1. 工業局公告之中堅企業。
2. 品牌或產業相關公協會推薦企業。
3. 符合政策優先扶植產業相關品牌潛力企業,包括:
I. 符合「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或「新南向政策」相關企業。
II. 通過「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或「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等「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企業。
二、產業類別
經濟部主管之製造業與服務業為主。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申請
有意願參加診斷之企業,即日起,可透過計畫網站(http://www.branding-taiwan.tw)下載相關申請文件。診斷名額視政府經費做調整,直至政府(112)年度計畫診斷經費用罄為止。
(二)申請繳交資料
請檢附以下應備資料,文件如有影本請加蓋印鑑及「與正本相符」字樣,書面文件請依序排放,無需特殊裝訂;電子檔案亦請依序存入光碟。
1. 診斷申請書(品牌診斷專案申請表、企業諮詢紀錄表、企業申請聲明暨同意書)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WORD檔電子檔案、用印後掃瞄檔(PDF檔)電子檔案
2. 品牌診斷項目需求規劃書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WORD檔電子檔案
3. 企業合法登記證或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用印後掃瞄檔(PDF檔)電子檔案
4. 品牌商標註冊證影本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用印後掃瞄檔(PDF檔)電子檔案
5. 產品型錄或企業簡章等附件資料
請提交電子檔案格式不限
6. 最近2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應涵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等)影本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用印後掃瞄檔(PDF檔)電子檔案
7. 最近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請提交書面文件1份;用印後掃瞄檔(PDF檔)電子檔案
(三)申請文件送達地點
檢附資料(含書面文件與光碟)請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31號8樓
收件單位:台灣品牌耀飛計畫小組 收
聯絡電話:(02)8978-3855分機306,陳小姐。
※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回,請務必自行影印留存。
參、計畫辦理流程
一、辦理情形
(一) 案件受理時間: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收件順序以郵戳日期為憑,如政府診斷經費預算用罄將公告截止受理。
(二) 每案審查作業時間:45至60天不等。
二、作業流程
品牌計畫小組自公告日起受理企業申請,經資格審查通過企業,由品牌小組遞送申請文件予委員進行書審,經書審通過之企業名單將由品牌計畫小組媒合予診斷單位,經企業與診斷單位兩方同意進行品牌診斷規劃,並簽署診斷合約後執行。
四、費用說明
企業免付自籌款。